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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面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申请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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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11: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已全面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向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二、东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哪些?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非东莞市户籍的学生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的监护人户籍不在东莞市,可在东莞市办理。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即毕业后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2022年LPR5Y为4.30%,即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为4.00%。
  (四)贷款、还款说明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url]https://sls.cdb.com.cn[/url]),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已在高中学校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也可以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打印贷款申请表。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办理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四、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最新政策,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免除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也可申请延期偿还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直建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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